福建农林大学地处海上丝绸之路门户、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福州,是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秉承“立德固本、成人成己”的院训,形成了“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学院精神,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强化师资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带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做出积极贡献。
学院横跨管理学、法学两大学科门类,可授予管理学、法学两类学位。其中,公共管理学科先后被评为福建省重点学科、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原学科。2000年获批土地资源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点,2011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2013年设农村社会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
学院坚持人才强院,引育高素质师资队伍。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文化名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B类人才、省C类人才、省高校青年拔尖人才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有多名教师获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2人入选中宣部高端智库专家,1人获评教育部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3人获评全国MPA优秀教师,8人入选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入选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培育计划,多名教师担任各级地方政府的高级顾问。还有5名外聘国(境)外教授,50多名来自省内外公共管理部门的兼职教授。
学院着眼高端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需要,围绕学科方向和重大研究领域,构建形成省部级、地厅级、校级多层次的教学科研平台。现有1个全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福州分中心(全国目前仅2个)、1个自然资源部合作共建平台、1个省社科研究基地、5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智库、2个研究所、1个研究院、43个农村固定观察点,以及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省级实验室、3个校内大学生科研训练基地、6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院重视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为研究生打造兼具学理性、前沿性、实践性的学术交流活动,打造融社会大课堂、思政大课堂和实务大课堂于一体的学术交流平台。每年主办或承办2-4场全国性学术会议,定期举办“海峡公管讲坛”、“双周学术沙龙”等特色学术活动,举办面向实践场景的“上下店实务讲堂”等特色教学活动。
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1人,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34人,省优秀硕士研究生导师团队3支。已累计培养毕业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230人、土地资源管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0人。毕业生约30%被国内外高校录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约70%选择进国家机关、高校、事业单位等工作。
一、专业介绍
(一)公共管理学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胜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管理工作和研究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
2.研究方向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城乡公共治理
(二)土地资源管理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国土、城建、房地产、信息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地籍管理与地理信息系统、资产评估、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研究方向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制度与经济、土地信息技术
二、招生信息
专业 | 120400公共管理学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研究方向 | ①行政管理 ②公共政策 ③社会保障 ④城乡公共治理 |
学制 | 3年 |
学习方式 | 全日制 |
初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9公共管理学 ④842公共经济学 |
复试科目 | 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②英语 ③专业综合(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社会保障等公共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 |
招生人数 | 2024年计划招生数为22人(实际招生数以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2023年本专业实际录取33人。) |
学费 | 8000元/学年·生(如有变化,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和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
专业 |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研究方向 | ①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②土地制度与经济 ③土地信息技术 |
学制 | 3年 |
学习方式 | 全日制 |
初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8土地资源综合 ④850土地管理综合 |
复试科目 | 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②英语 ③土地资源管理综合(含主要含土地资源学、土地经济学和土地利用规划学等) |
招生人数 | 2024年计划招生数为8人(实际招生数以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2023年本专业实际录取8人。) |
学费 | 8000元/学年·生(如有变化,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和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同时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 且在2024年6月底前有效。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及以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在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官网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官网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八、在校学习期间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000元/人•年、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奖励优秀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针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发放;其余“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以上奖励和资助如有变动,以当年文件为准实施。
九、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3702953、83769605
电子邮箱:fafuggyzb@163.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401室
邮政编码: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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