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在院3楼报告厅举行第10期“法学名家讲坛”,山东理工大学法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张琳教授作了题为《代理理论视角下的我国公司法》学术讲座。讲座由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福建省新时代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办,法学系林龙副教授主持,100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张琳教授以公司法的功能为切入点,并结合经济学家的研究指出,公司法除了是规定公司类型及各类型公司如何设立的规则外,还具有解决代理问题和保护股东利益的深层功能。接着他从退出机制、治理机制、激励机制、法律的义务性和禁止性规范以及司法救济机制等五方面阐释了公司法对其深层功能的回应,强调当前公司法的完善需聚焦于中国式代理问题,不可偏离其自身的独特地位。
张琳教授的讲座为师生学习和研究公司法提供了一个新视角,拓宽了学术视野,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让与会者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