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 复试“第六十二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项目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fafumpayzb@163.com邮箱;证明材料纸质版用顺丰快递寄达以下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南区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12室,凌老师,15960067975。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2024年3月13日